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3/31 21:00:43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松岗松福大道西行方向右转平安大道前行约200米)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报告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6.00

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11.00

审议《关于为天津瑞姆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3.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0)

1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3.02

发行规模

√

1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3.04

债券期限

√

13.05

债券利率

√

1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3.07

转股期限

√

1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3.0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1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13.11

赎回条款

√

13.12

回售条款

√

13.13

转股后有关股利的归属

√

1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3.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1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3.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13.19

担保事项

√

1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14.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15.00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16.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7.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18.00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议案》

√

19.00

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22.00

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23.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24.00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3~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 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大路、高海军、甘勇明、王巍望)》;第2、5项议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0~22、24项议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相关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天津瑞姆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关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2192号)》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第13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4、第4~5、7~10、12~2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第12~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18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6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联 系 人:陈丽秋  彭敏

邮    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105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法律声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解释权归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敬请留意。